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在总体上可以通过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加以体现,但仅从这三个方面直接体现我国居民收入差距,难以反映我国居民多元化分层的收入格局,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建议方面过于宽泛笼统,不易于解决共性问题中的特殊性问题,更不易于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实社会中多元化的收入差距问题及其他经济社会问题。 (一)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表现形式分类 根据我国国情,为系统地反映我国全社会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分析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中的合理因素与不合理因素,并研究相应的具体对策,须以国际上通用的基尼系数为 参考 ,将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具体细分为城乡之间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城镇贫困人口与城镇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乡村贫困人口与乡村居民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国家垄断行业与一般竞争性行业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公共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地方公共事业部门)与社会成员平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同一行业(部门、 企业 )内不同职级或岗位成员间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等。在分析实际可支配收入差距的基础上,须结合居民实际可享受的社会基本公共福利(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