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涉税实务专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业务一直是纳税重点。为帮助广大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提高办税能力,特选取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环节最基本的涉税实务予以梳理,仅供您的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1取得土地环节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率计算征收(具体税率参照当地规定)。印花税(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税收政策详解:拿地阶段业务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