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网工应知应会模块安全知识人身安全教材01第一章 接触网人身安全管理规则第一部分 一般规定第一条 从事接触网作业的有关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安全合格证之后方准参加与所取得的安全等级相适应的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第二条 各单位除按第一条规定组织从事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现职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等级考试外,对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等级考试:1.开始参加接触网工作的人员;2.开始参加接触网间接带电工作的人员;3.接触网供电方式改变时的检修工作人员;4.接触网停电检修方式改变时的检修工作人员;5.安全等级变更,仍从事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6.中断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仍继续担任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雷电时(在作业地点可见闪电或可闻雷声)禁止在接触网上进行作业。遇有雨、雪、雾或风力在5级及以上恶劣天气时,一般不进行“V”形天窗作业。若必须利用“V”形天窗进行检修和故障处理或事故抢修时,应增设接地线,并在加强监护的情况下方准作业。第四条 在接触网上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