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力公司班组建设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水电厂班组(200分)1总则1.1生产管理是班组建设的重要环节,本考核办法是班组建设考核的配套办法之一。1.2水电厂的主要生产班组分为运行班组、检修班组和水调观测班组三类。每类班组生产管理考核部分总计200分,按照制度建设(30分)、设备管理(120分)和作业规范(50分)三项进行考核。1.3制度建设和作业规范是班组生产管理的基础,主要解决“事事有规矩”的问题,考核办法中主要检查“有没有规矩”。设备管理是班组生产管理的核心业务,考核办法中主要以定量的生产指标并辅之以定性的生产内容检查班组工作“是否执行规矩、达到什么水平”。1.4本考核办法包括“生产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是班组建设检查考核的主要依据。本考核办法还提供了供各水电厂参考的若干“标准化作业流程图”和“班组基本规程制度和生产台账”。2编制依据2.1基本规程和制度2.1.1安全规程(包括事故调查规程)2.1.2调度规程(水调班指水库调度规程)2.1.3运行规程(包括维护规程。水调班指水情自动化系统运行规程,观测班指观测自动化系统运行规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