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及发证指南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事项内容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核准 法律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条件没有任何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初次认定:(一)申请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广东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师范专业)毕业生。 2、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师范专业)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三个月以上,取得其他学历人员已在我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已在当前工作单位工作三个月以上,未办理过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人员。(二) 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