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试行) 第一部分 服务要求一、开展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二、从事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或者由经过中医体质辨识知识专门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提供服务。三、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居民愿意接受服务。四、预约65岁及以上居民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中医健康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展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五、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第二部分 管理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各试点地区可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时间要求,每年至少提供一次中医健康指导,半年后至少进行一次有中医内容的随访。主要内容为: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心理、饮食、起居、运动和所患病证、中医治疗及目前保健方法。二、望、闻、问、切诊:包括神色、形体、步态、语声、气息、舌象、脉象。三、中医体质辨识。四、告知居民中医体质辨识的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