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欣赏期末复习指导(一)考核说明1、考核依据本考试说明是根据钱仁康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欧洲音乐史和外国音乐欣赏拟定的,考试命题以本考试说明为依据,不超出本说明规定的要求与范围。2、课程总成绩的记分方法课程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60分为及格。3、考试的要求与形式(1)考核要求学习本课程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求考生了解并掌握从事艺术教育工作最必需的音乐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借以提高艺术类学生的音乐素质。本课程的考试既重视知识、理论的考核,又重视应用能力的考核。考核分三个认知能力层次,即从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进行命题。各层次的含义如下:了解:是指学习本课程后,对于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必须有透彻的了解,并且能够准确地表述。理解:本层次要求达到的水平是在了解的基础上,系统、全面地把握本课程的基本理论,能对有关问题进行正确的阐释。掌握:是指能够掌握分析问题的技能,能够运用学到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2)组卷原则a本课程的考试命题严格掌握在教学大纲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