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教文2013186号-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数字校园应用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 字体:大中小 】【打印此页】【返回】【关闭】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现代化建设,根据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百所“数字校园应用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鹤教文2012170号),决定在我市中小学中开展2013年度“数字校园应用示范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的方针,坚持“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的方向,立足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以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效益为核心,全力推动我市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工作。 二、基本条件 创建应用示范校的前提条件: 1.学校学科教师100%可以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应用数字资源开展教学活动,50岁以下教师人人能制作课件。 2.申报学校实现“班班通”:即申报学校所有教学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