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重点专业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一、验收目的总结交流全省高校本科重点专业的建设经验,宣传推广重点专业建设的成果,为下一轮重点专业建设奠定基础;发挥重点专业建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各高校进一步完善专业建设机制;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发挥办学优势,凸显办学特色,面向社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黑龙江省高教强省建设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二、验收对象2006年以来立项建设的203个省级本科重点专业建设点。其中21所省属高校的150个专业点由教育厅统一组织验收;3所部属高校的53个专业点由所在高校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教育厅备案。三、验收依据和标准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本科重点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1165号,详见附件1)文件要求,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管理办法(暂行)(详见附件2)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验收标准(详见附件3),对各本科重点专业的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质量、专业特色优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