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1项目背景龙岗区正处于城市化初期,城市发展的历程及城市发展的本质变化使龙岗区现状公共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体现在总量不够、分布不均、服务水平落后等方面。根据原深圳市规划局的部署,在龙岗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原规划局龙岗分局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编制了龙岗区公共配套设施规划。本项目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工作。2007.10-2007.12第一阶段:现状分析对龙岗区公共设施进行现状综合分析和公共设施建设情况评价。从公共设施建设质量上、规模上找出龙岗区公共设施建设的差距,结合现状用地空间,制定公共设施建设的可行性。2008.1-2008.4第二阶段:需求分析根据新的城市定位及各行业、相关发展计划衡量龙岗区各级公共设施需求规模情况。通过类似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的调研,对相类似地区、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进行比较,总结公共设施内容、建设标准、服务规模、服务水平、实施建设模式、管理模式等相关建设要求,同时对比深圳,为建立龙岗公共设施建设标准提出研究资料。2008.5-2008.6第三阶段:标准制定通过对其它城市、地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