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稿将着力解决争议处理中最为薄弱的协商问题,分类细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充实扩展了调解委员会的职责等。以下是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争议,切实发挥协商、调解在化解劳动争议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协商调解原则】协商、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预防工作机制】企业应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劳资沟通对话制度等利益诉求表达机制,预防发生劳动争议。第四条 【提出协商】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约见、面谈等协商要求。第五条 【协商主体及参加人】协商解决劳动争议的双方应为劳动者和企业。劳动者可以请工会共同与企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