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润镇社区社会工作者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社区干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社区工作人员为居民服务的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社区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 二、社区书记对社区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管理中,书记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社区人员的管理,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制度明确。社区工作人员要坚决服从社区书记的管理和分工安排,不得有不利于社区团结的言论和行为。三、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办事程序、重大事项等,通过橱窗、图板、宣传栏、社区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为居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四、建立社区议事制度和公示制度。凡涉及社区的重大事项须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议事,并将决定事项进行公示。 五、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要适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