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流程:1. 纳税人将填写完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连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并提交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位; 2. 文书受理岗位人员接到纳税人提交的材料后出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并按以下程序进行案头审核: a、对纳税人提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符合规定的要求; b、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c、对案头审核符合要求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在业务系统中进行文书受理并连同纸制材料转交下一个环节税源管理科综合岗位。 3. 税源管理科综合岗位人员在接到上环节转来的材料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纸制材料在CTAIS中将文书分配给下一个环节税收管理员岗位人员(必须分配给两人); 4. 税源管理科税收管理员岗位人员在接到上环节转来的材料后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查: a、在接到上环节转来的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出资人、主管财务人员、销售、采购、仓储运输等相关业务主管人员进行约谈,申请人必须主动配合; b、实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