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辩论的理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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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解辩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穆杨【为了请大家能耐心看完这篇文章, 我接受小朋友的建议,把最后一段提上来,自夸一下辩论是标榜理性的】希望大家能耐心的看完文章,我是个极其慵懒而很少愿意动笔的人。但是我写这么多,只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真正理解辩论。辩论在中国高校中开展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这期间,无数的前辈在推动着辩论向更理性的方向发展。我们自己已经告别了靠演讲和技巧取胜的阶段,也希望大众能够理解我们所做的工作。我们不介意大众将辩论偶尔戏说,推上一些娱乐节目,但是真正辩论的竞技场上,我们还是坚定理性精神的捍卫者。 分 割 线 现在苏州大学内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小朋友喜欢辩论,作为辩手的我们,对于这样的现象,

2、感到非常的开心。然而,这些年和学弟妹接触下来,我们也知道很多人对于辩论存在误解。之前我们的队内的训练一直都是封闭的,因为我们觉得,能把很少的一部分同学训练好已经是我们力所不能及的了,这也是为什么辩论队每年只招很少几个人的原因。可是,想到辩论以培养“现代理性公民”为目标这一点,又让我们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了解它,同时,也应该让对辩论已经有所接触的同学,理解得更为理性深刻。我将以昨天我们和江苏广播电视台评论员讨论的“历史题材影视剧可以/不可以戏说”一题为例,告诉大家,辩手的“工作”是怎样的。辩手在辩论什么?我们心里都很清楚,任何辩论的题目,都不可能有【绝对不错】的答案,或者套用一般人的意思,真理总在

3、正方双方之间。因此,会有人会觉得,辩论这种形式太无聊了,双方吵来吵去,都不能得出结论,对这样一场【得不出结论】的讨论,我们辩论来辩论去,除了【语言技巧、辩论花招】还有什么意义?我没有任何不屑的情绪,但是我不得不说,这样的想法是肤浅的。我们首先要认知到一点:人文学科类的话题,是永远都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有着【固定不错】的答案的: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对一个事件的认知都抱有相同的理解(定义),也不是每个人都对一个事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价值观念(标准)。换言之,如果我们每个人大脑中对于一个事件的认知和评价都是完全一致的,就不可能会发生争论。(对于很多历史的人物的评价如果发生了争议,必然是我们对于这个人物的

4、“事实”认知不同,或者我们采用了不一样的价值观念在看待这个历史人物。)对于一个事物的认知,就是我们常听到的【概念界定】,而对于评价一个事件采用的价值观,就是我们常听到的【判断标准】。而辩论,不回避这些定义和标准必然存在的差异,辩手反而是迎难而上的。有人说,争论定义和标准太无聊的,其实不然,因为,不争论这些定义和标准,轻易的相信,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样人没有思考。定义的梳理是大脑清晰的表现用“历史题材影视剧可以/不可以戏说”举例,双方对于历史题材的影视剧没有过多的争论,主要是在对于“戏说”的理解上双方观点不一样。正方认为,“戏说”是对历史事实的“改动”的一种,这样的改动因为程度的不同,而做出三

5、种区分:第一种是基于历史事实的合理想象和文学虚构。虽然是想象和虚构,但却是严格按照史实来的,比如司马迁的史记中鸿门宴一段,司马迁没有亲临现场,其中的细节(对话、动作、场景、情节)描写,大多都是虚构,这种虚构可能真,也可能假,但有历史真实作为前提。所以对于这一本分普遍可以被接受的改动,正方不想界定成场上讨论的戏说。(当然,会有无聊的辩手,以“戏剧化的表达=戏说”,来界定这一部分,但是我们觉得,这样会太占老师的便宜,大家切磋,这样界定太霸道,我们决定把这一块让出。)第二种是不违背历史的大前提、大结论,却不拘小节,对人物和个别事件加以改变,违背严谨的历史真实却符合文学的改动标准。这一部分和前一部分相

6、比,已经改的很“夸张”了。举例来说,就是大名鼎鼎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中很多主要人物都不太符合历史的真实。比如诸葛亮和周瑜的故事,不用多说大家也知道,这两人的事情和历史的真实差多远。我们认为,这是场上的交锋点,也是我们应该交锋的“戏说”,因为能否因为文学人物创作的需要而改变历史人物的部分真实,是文学家和史学家一直争论的问题,这个真论会很有意义。第三种是严重违背历史的真实,将历史的大前提、大结论都颠覆的一种改变。这种改变,我们觉得无论是文学家和史学家都不能够接受的,因为这已经是赤裸裸的“胡说”了。一个有良心的文学家,也会站到历史学家这一边,不可能认为这是“戏说”,(当然古装剧另当别论,因为这应经不

7、属于历史剧的范畴了,对方也认为这只是古装剧,因为它不是在讲历史)因此,讨论这种程度的改变历史“可以还是不可以”是没有讨论的意义的。(当然,也会有无聊的辩手会用“一切戏谑的表达=戏说”来界定这一部分,当然,对于这样的定义,作为辩手,我们自然有处理的办法,但是我们都窃以为,对方老师也会比较大度,不做这个部分的讨论。)因此,我们正方对于“戏说”的认知,在于第二个部分,我们认为,做出这样的切分,可以让双方的讨论比较公平,不至于留给观众“霸道”的观感。我们的反方,做出的“戏说”的界定,则和我们的不同。他们将“对于历史真实”的改变划分成两中:合理的虚构或是完全的胡说,而胡说,就是他们界定的戏说。因此,场上

8、他们要讨论的实质的部分,大部分是我们理解中的第三种改变。我之所以要把我们讨论的过程,不厌其烦地都写出来,就是要告诉各位,对于“定义”的思辩,是辩手思考问题的开始,也是一个人脑才的展现,也是辩手的“看家本领”之一。我们拒绝粗糙的分类和霸道的定义,就是为了让双方都能展开有意义的讨论。但是这样状况我们在赛前也想到了,因为不是辩手不会这么“麻烦”去做出切分。一来是因为普通人不习惯这样思考问题,二来是因为把“戏说”定义成“完全胡说”对于接下来论点的阐述会比较方便。但是我们坚持这样【更细的切分】是因为,我们觉得这样有利于把问题看得更明白,让讨论更有交锋点和意义。不然一场比赛到最后变成:虚构是可以,胡说是不

9、可以的。观众会很失望,辩手也会因此失去存在的意义。(靠大脑吃饭不容易啊,不开心,但是开眼,这是执中学长的话。我要加一句,更不容易的是,还容易不被普通人理解。)所以,我们辩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我们对于一个事件的理解更加清晰,让我们大脑变得有条理。这也是辩手之所以不偏激的原因,而不做这样精细化的理解,才是容易偏激的。如果我们脑中只有合理和不合理的简单区分,就会因此把【真正需要争论】的部分“遗忘”,辩论不会越来越深刻。判断标准的探讨是辩论考验学术功底的部分在【定义界定】之后,辩手的第二个工作,就是思考判断标准。对于【能否因为文学人物创作的需要而改变历史人物的部分真实】不会有【固定不错的答案】。

10、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不一样。作为正方,我们的理解更接近【文学创作者】的理解。这部分人认为,文学作品的魅力,来自于生动的人物形象,是一种自我心灵的表达。所以,历史真实和历史规律不是文学的目的,也不能成为文学作品好坏的评价标准。借用,我们汤老师(苏州大学文学院汤哲声教授,致力于通俗文学研究)的话说 历史与文学联姻,成为了历史小说或者历史剧,也就是“胡编乱造”了。文学的美学特征之一就是虚构,追求的不是历史的真实而是历史的道理,判断的不是历史的趋向而是人性的善恶,探究的不是历史生成的原因而是人性变化中的文化社会因素。如果去掉了虚构,文学也就不成文学。(汤哲声:甄别史实的真伪,真无聊)因此,我们会举例

11、三国演义中的刘备、曹操、诸葛亮,这些人物如果用历史的真实作为标准都是失败的,但是却让我们整个民族都为之感动。这种魅力,不来自于历史的真实,而来自于文学的戏说。他们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反映了历史的真实,而恰恰是来自于他们都与三国志的刘备、曹操、诸葛亮不同程度的背离。在这样的标准下,我们会展开我们的论点。大家都会常听到辩手开口就是三个论点,至于为什么是三个,我没有研究过,但是论点其实很多,只是选取最有力的三个做论述而已。我们会说:一、戏说满足的大众娱乐化的诉求;二、戏说让人物形象更加鲜活饱满、深入人心;三、戏说可以启发我们用不一样的标准,重新评价历史人物。(其实,史学家也在做第三点的事情,比如易中

12、天讲曹操,就是用了和“教科书”上不一样的判断标准)所以,我们辩手要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让我们对于一个事件的评价,更加专业。这里,辩论就和学术联系上了,(在很多大学,辩论社团被划分在学术类,也就是这个道理)。这里我们基本借用了文学家的标准看待这一问题,而普通人,即便【大概能感受到这个意思】,要做出精确的表达,没有读过书却是不行的。因为,辩论场上,要将一种价值观念,讲得深刻,光靠呼喊和声音大是没有意义的。你得有专业的眼光、专业的底蕴和专业的精神。这里辩手就更累了,因为辩手不是全知全能,任何一个辩题都可能和自己的专业领域无关,然而为了比赛,我们就不得不查找资料和论文,为的就是补充我们辩题专业知识上的

13、不足。苏州大学每次参加大型比赛,我们的团委都会就辩题找学校的相关领域的老师为我们普及学科的基本知识观点。记得有一次,我们在马来西亚打半决赛,讨论“自由贸易”,王尔东老师几乎是通过学校高层,用越洋电话的形式请了苏大一位经济学的教授,给我们恶补经济领域和自由贸易相关的知识,后来我们赢了比赛和我们“懂得比对方多一点”是分不开的。很多人认为辩手不学无术,其实确实有人是不学无术的,他们在场上逞口舌之快。然而,这是个人追求的问题,不是所有辩手的通病,反过来说,如果一个辩手不读书,在我的认知中,这种人也不配称为辩手。为了这个题,我们的王雯同学,下载了相当多的论文,爽爽同学找了相当多的例证,宝宝更是把思路清晰

14、的整理了出来。这还不算新生小朋友测评赛近两周的讨论和资料搜集(不瞒大家,我们这次队内招新,用了这个辩题)。我们花在资料和专业知识补充上的时间,远远不止3个小时。虽然,场上的交锋时间很短,不可能将这些准备完全被大家看到,但事实上,场上大部分例证,是我们提出的。解释例外是辩手理性思辨的展现在【概念界定】和【确定标准】之后,辩手会做第三件事情,【解释例外】。我们辩手知道,任何标准,不可能解释所有的问题,都会受到不同理解的挑战,这才是【辩论真正的开始】。(呵呵,写了这么长,才开始!)因为能很好的解释对方价值标准下提出的挑战,才能不至于只是自说自话,才能真正思辨起来,所以,我们很期待对方的挑战。对方基本

15、的反对理由是【戏说会导致大家分不清事实的真相,特别是很多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这样无异于忘记历史和对历史的背叛】,对于这样的反对理由,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我们给出解释,分为三个层次:1 追求文学戏说和追求历史真实并不矛盾。我们既可以严谨的搞学术研究,也可以娱乐化的看戏说剧。我们不会因为看过戏说的历史剧就不会去严谨的研究历史。通俗和严肃在我们身上并不是割裂的,而是统一的。或者说,这个社会上总还有一部分承担“义正视听”的工作,比如:某台一边热播甄嬛传一边请大学教授将清史。(由此,引申到第二个层次的反驳)2 社会自有各自领域的分工,不能强行把问题都归因给“戏说”。如果说大众会被误导,最应该归责的

16、是“历史学科的教育者”。他们责任的是正史的无误传播,如果这些人不能吸引大家关注正史,而把问题归责给文学作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把因为历史教育者的工作不到位归因为通俗文学太繁荣,从而阻止文学的创作,是不理性的态度。也就是说,我们都承认“历史误读”这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和反方的归因不一样。(由此,引申到第三个层次的反驳)3 阻止戏说历史剧的拍摄是对大众娱乐权利的侵害。平民不应该从戏说历史剧中获得正统的历史教育,而应该从课堂上获得这样教育,如果一旦看到“平民会历史误读”这样的现象,就粗暴的不让民众享有娱乐的权利,是一种对平民的不尊重。因此,当我方说出“戏说某位皇帝,难道会对社会有什么消极影响”

17、时,是有整体框架背景的,反方立刻上升到“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我们表示理解,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反驳是不够理性的。我们调侃某位皇帝,就意味着我们都在背叛吗?这里面差了多少层逻辑链啊。也许我们戏谑的态度,会让人感到不安,但是,无休止的上纲上线不是更可怕么,何况我们本来也不是这个意思。以上,这只是辩论的一部分,即【脑才】。在这个部分,我当然总会有很多不足,但是【切分细致的定义】 【选择合理的标准】 【构思清晰的反驳】却是辩手遵循的原则,如果这些大家都能理解,你还会说辩手只靠一张嘴么?辩手不读书?辩手说话都很肤浅么?我们帮助一般的人思考这些问题,只是想能建立深刻的环境,并不期望像明星一样得到追捧,也不期

18、望大众能完全接受我们的观点,(我们更期待有不同的有道理的反对声音),一般人可以不领情,但是污蔑辩手就是一般人的不对了。辩手的另一个看家本领【口才】,这也是一项很多人心里不服气的能力【口才】是一种表达能力,我们的目标是能够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对大脑中所想的内容做最简短清晰的表达,甚至在快节奏的交锋中,仍然能够清晰地接招对方的观点,让两个人的对话都向更深的层次推进。这个,请允许我小拽一下,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人,想做到这一边,比较难。辩手的口才和演讲者有所不同,它既包括了【一个人慢条斯理的申论】(陈词、反驳、总结),也包括了【两个人争锋相对的对话】(盘问、质询、对辩)。当然,后者会更难一些:一是因为这

19、需要相当快的反应力,二是因为这需要对方思维和表达的速度和你自己是在一个节奏上。很多初学辩论的人在“对话”的环节(无论是发问方还是回答方)总是做出“申论”的动作,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个人说“一件事情”容易,两个人一起说“一件事情”就不容易了。我常对小朋友说,不要担心发问会长时间说话,也不用担心回答方会长时间申论,因为辩手大脑中流动的不是正常的物理时间,而是论点推进的时间。当然一个有经验的辩手,在发现对方长篇大论的背后是论点内容长时间的没有推进的时候,介于环节时间的限制,予以打断是必要的,这是一个盘问手的掌控力。当然,很多没打过辩论赛的人都不知道在有限时间内找出机会尽可能说出自己的观点是辩论以致生

20、活基本的道理,因为辩手没有时间等也不应该等待对方倾听自己的长篇大论。很多没有打好辩论的人也不知道双方能不能淋漓尽致展现自己的观点的深度,也要看对方在场上阐述和解读观点的能力。但是,这一切没啥商量的余地,辩论某种意义上就是在表演语言的速度(不是说“说话语速快”,而是指内容推进的速度快)。这一点就正如我们欣赏百米赛跑的速度一样,这是辩手的“大招”,我们在欣赏思维的速度。辩手如何处理交换立场很多人还会问,如果交换了立场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在以上的论述中已经解决了,然而,我需要把这部分说的更明白一些。因为辩手不采用定义的霸道和无下限的反驳来对待对方辩友,因次辩手不是一群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无耻之

21、徒。因此,为了输赢,而改动定义,就是我们常说的定义战,虽然定义战很多人喜欢,但是,打心里来说,有点无聊。比如说,昨天的辩题,当我们交换到反方的时候,我们不会在定义上讲(胡说=戏说),我们沿用交换立场之前的界定,讨论【能否因为文学人物创作的需要而改变历史人物的部分真实】。但是,我们采用的标准却是不同的,因为我们在反方代表的是另外一种看待“这一事件”的价值观。这样的价值观,更接近于【历史研究者】的评判标准。我们会这样展开我们的标准:(顺便说一句,所谓的传统辩论就是价值辩论。我们通过价值观的碰撞,深入交换彼此的意见。这肯定不会让问题有固定不错的答案,却会让辩题在辩论中越辩越深刻,而这些问题永远不可能

22、有固定不错的答案,要不然哲学最基本的问题也不会争论数千年。对这些问题,更深刻才是思想者的追求。)1 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时代,我们对比以前对待知识的态度,相对变得不严谨。举例来说,我们以前要搞清楚一个事情会比现在困难得多,因为现在有度娘,但是度娘百科的知识,无疑是相对肤浅的甚至是错误的,而大众不是研究者,很容易轻易相信。这样,大众的头脑会变得比较“简单”甚至是“错误”的。2 现代社会娱乐化的倾向加剧了我们对知识相对不严谨的态度。这一点对方新闻传播学的老师在立论时因为娱乐至死一书的观点,也已经做了理论上的阐述。(我们相当佩服,不可否认,老师的深度还是我们不能比的,我们之前讨论反方观点时,这个心结一

23、直没得到理论上的支持,当然由于这次活动的表演性质,我们准备相对粗糙,没有去认真研究这部分的专业知识)。3 文学戏说很难调和文学和史学的界限,结合以上两点背景,大众的误读不可避免。虽然严肃和娱乐并不是不可调和矛盾,但对于大多数不具有学术研究精神人来说,他们会想轻易相信度娘一样,轻易相信所谓的历史剧。但是,我们作为反方,还必须清楚的解释一个问题:大众的错误认知有什么危害?回答这个问题,才能看得出历史学家思考的深刻,也才能真正理解这部分人的价值标准。说实话,这个内容不好表述,因为很难一两句话说清楚。我们在场上不断问对方这个问题,不是想刁难对方,而是我们真的很想听到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这个过程也正是辩

24、论让我们从对方身上学到东西的过程。打完这场比赛,对于之前我们在反方立场上思考,我们赛后这样总结:我们会认为,现代人接受历史的主要渠道来自于大众传媒,而对于大部分不具有研究精神的普通人来说,铺天盖地的历史教育的大部分渠道都来自于这样历史剧,而且会让大众信以为真。这样的结果是造成了民众认知“简单”或“背离真实”的现状。这样的现状造成的后果是:作为一个身处或正在极力追求民主社会前提下现代公民,无疑,应该参与到国家政策的决策中来,可如果民众对历史(或知识)的认知仅仅停留在肤浅的电视剧普及阶段,这对于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来说,是灭顶之灾,因为民智不被开启,是对于民主前提最大的弊害。在这样背景建构下,我们才

25、会用到反方说的“忘记历史即意味着背叛”,也许是老师认为这样的观点应该是共识,应该是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应该知道的事情,但是请原谅一个辩手的【不理解】,在道理没有被充分阐述和论证之前,我们不能轻易的接受“戏说历史=忘记历史即意味着背叛”这样的结论性的表达,我们不能用我们已有的理解去补足对方没有说明白的论证部分。因为这不但有为辩手最基本的质疑精神,也失去辩论探讨价值差异的意义。试想一下,如果作为正方的我们轻易的接受“戏说历史=忘记历史即意味着背叛 ”这样的论断,那“戏说历史= 等于文学追求的一种”的观点又由谁来辩护?这么容易妥协,还需要两拨人辩论么?对于辩手来讲,让话题越来越深刻是双方共同的追求,但是一旦立场抽签确定,我们就必须捍卫,因为:这是我们的立场,我们只能站在这里!希望大家能耐心的看完文章,我是个极其慵懒而很少愿意动笔的人。但是我写这么多,只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真正理解辩论。辩论在中国高校中开展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这期间,无数的前辈在推动着辩论向更理性的方向发展。我们自己已经告别了靠演讲和技巧取胜的阶段,也希望大众能够理解我们所做的工作。我们不介意大众将辩论偶尔戏说,推上一些娱乐节目,但是真正辩论的竞技场上,我们还是坚定理性精神的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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