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计学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9月修订)第一条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是指结合学生党员自身特点和校风学风建设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岗位,学生党员通过岗位实践,加深对理论指导实践的体会,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实践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在校风、系风、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二条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既是增强学生党员党性、加强党员后续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党员政治思想素质的需要,也是学生党员成长成才的需要。第三条为加强我院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我系实际,特制(修)订本办法。组织机构第四条我院学生党员自我教育实践岗总体工作部署由系党总支负责,包括管理办法的制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考核结果的使用等。第五条各学生党支部在支部书记的带领和指导下,开展丰富有效的学习实践活动,考核管理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岗位设置第六条岗位设置按既有利于加强学生党员党性锻炼,又有利于发挥学生党员在校风、系风、学风建设中积极作用的原则来设立,力争每名学生党员都有实践岗岗位。第七条岗位类型包括新生导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