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能要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试验室主任具体负责。试验室设兼职安全员。二、管理内容与要求1、仪器设备按专机、专人负责。其它人员未经主任批准严禁启动操作。2、仪器设备开启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附件是否松动,电源开关是否正常,有无漏电现象。3、试验结束应逐级断电,清洗附件应归原位,部分仪器加盖罩衣。4、仪器设备使用中,如突然停电,声音失常或出现异味立即关机,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准继续操作。5、仪器设备严禁负荷试验。6、临时停电应关机,卸掉试件,待复电重新试验。7、钢筋力学试验,应按操作规程的加载速度进行,严禁超速,以防止脆断伤人。8、试验进行中应集中精力,不得与他人交谈。9、试验中如有配件脱落,工具掉入设备中,立即停机,严禁运行中取出。10、试验操作必须穿工作服,钢筋试验要戴手套。11、化学药品试验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12、有毒气体的试验应在设有通风厨的房屋内进行。13、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人保管。14、对水源、电源、气源、电路等不得随意更改,严禁私用电炉、烘箱。15、要经常进行安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