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汇报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现在就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基本情况根据国家及省统一部署,我市所辖市直、五县(市)四区于2009年10月和2010年12月前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并分别从2009年1月、2009年10月起予以补发。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尚未启动。五县现有公务员11225人,月人均工资2165元,其中津补贴月人均945元;义务教育学校32195人,月人均工资2177元,其中绩效工资月人均944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6007人,月人均工资1988元,其中绩效工资月人均903元;其他事业单位29598人,月人均工资1732元,其中预增发月人均405元。四区现有公务员人,月人均工资元,其中津补贴月人均元;义务教育学校人,月人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