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建工程技工学校办法名称:员工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页次:1/5版次:15001办法编号:HTJHR005规005维护单位:人力资源部修订日期:2015年3月制订日期:2015-03-101、 目的明确员工试用期和转正手续办理流程,规范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2、 适用范围及定义适用于公司全体试用期员工和转正评估程序管理;3、 权责3-1学校各部门主任/校长负责对所在校区员工试用期间工作成绩考核评估,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工作成绩评估结果,及员工试用期工作报告;3-2人力资源部负责追踪主任及以上人员入职后的工作情况,评估该员工试用期间工作成绩,整理资料,填写评估结果,办理转正或解聘手续;3-3人力资源部负责将主任级以上员工试用期间的评估结果,提交总经理进行审批;3-4各校校长/主任负责对下属试用期间工作成绩进行评估报告,报人力资源部试用期转正或终止手续;3-5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进行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及上岗指导;4、 试用期时间:4-1新员工按不同岗位需求一般设三个月的试用期,特殊人才经校长审批可缩短试用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