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住宅保修期从何时起算保修期的计算分别按下列方式进行:一、建设部发布的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下列期限:(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2)、屋面防水3年;(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7)、管道堵塞2个月;(8)、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9)、卫生洁具1年;(10)、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11)、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二、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执行),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