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良学区教育教学评价考核细则(试行稿)为了进一步加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步伐,深化学校管理改革,建立发展性学校评价机制,正确引导各校切实落实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和教师专业素养的不断提升,特制订本学区教育教学评价考核细则。一、考核指导思想:1、以县局教育教学评价考核办法为依据制订教育教学评价考核细则。2、坚持发展性原则,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有机结合起来,把落实常规和提高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3、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突破性工作的赋分权重,但不放弃对其它工作的考核。二、考核内容:1、校本培训; 2、校本教研; 3、教学常规;4、教学质量; 5、学生巩固率;6、行风建设;7、特别加分; 三、考核细则:1、校本培训(20分)学校班子履行职责情况(2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履行职责情况(2分)读书活动开展情况(2分)读书活动的实效性(2分)技能培训活动开展情况(2分)技能培训活动的实效性(2分)集体备课开展情况(2分)集体备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