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局、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关于印发企业专利工作办法的通知国专发管字1994第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放城市、经注特区经贸委、科委、专利管理局(处),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科技司(局)专利管理机关: 1990年3月,中国专利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科委和国务院生产委联合下发了企业专利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试行以来,企业的专利工作陆续开展起来,其中有不少企业专利工作成绩显著,效果明显。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适应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需要,在总结前几年实践经验和分析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对企业专利工作办法(试行)作了必要的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企业专利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企业专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专利工作的新经验、新作法,以推动企业专利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对该办法的执行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