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各级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董事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总责任。(1)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4)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 对公司内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2)负责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实施;(3)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4)主持公司内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5) 督促各级人员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技术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认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