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动物重大疫情应 急 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扩散,切断传播途径,确保全区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农业部、甘肃省、兰州市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七里河区动物重大疫情应急预案。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主要指可能对养殖业造成重大损失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下列疫病: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布鲁氏杆菌病、狂犬病、鸡新城疫、猪瘟、炭疽病、马鼻疽、结核病、衣原体病、羊痘、犬瘟热等。 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遵循下列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区委、区政府成立七里河区动物重大疫情防制指挥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预防和扑灭工作。 2、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对本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分类控制原则。根据疫情发生情况,确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4、自我封锁原则。在发生疫情期间,全区各养殖单位(户)应采取自我封锁措施,杜绝一切与本场无关的人、车进入生产区,确需进入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