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个人所得税是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实际工作中,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纳税人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只负有扣缴义务;(2)扣缴义务人既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不少企业在履行扣缴义务时没有严格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导致税款计算错误,此外对扣缴义务人代付税款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计算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进行账务处理呢?下面笔者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的相关规定,以企业经常发生的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为例进行分析。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一)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税款1、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