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教体行字201163号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的进展,充分调动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根据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章人社【2010】28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竞争聘任工作的通知(章人社【201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体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参加岗位竞聘人员范围参加岗位竞争聘任的范围是截止到2011年9月1日在编在岗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所有参加竞争聘任人员必须是2011年9月1日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工勤技术等级,并下文公布人员)。二、聘任数额及聘期聘任数额是依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济南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核准的岗位数额,各单位必须在核定的数额内进行竞聘,不得超职数聘任,小超高岗位聘任工作全市统一组织;原则上,主、副系列之间,高、中、初不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