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发20059号2005年7月22日)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做出的“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决定,现就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奋斗目标1重要意义。当前,我们既处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于各种矛盾凸现、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尖锐的复杂时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也是全省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实际体现。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抓好发展第一要务,落实稳定第一责任,为推动和谐创业、富民兴赣,实现江西崛起、全面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