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现状及提升路径 城镇化的主体是谁?城镇化的方式是什么?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有哪些?湖北省两会上,围绕着城镇化的话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建议地方政府打破与城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瓶颈,释放制度红利以推进湖北新型城镇化建设。 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湖北省城镇化率已达到53.5%,开始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时代。在卢斌代表看来,当前湖北省尚处于城市型社会的初级阶段,在经过以工业、投资主导的城镇化建设初始阶段后,应该逐步过渡到以消费为支撑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应该从制度上保障核心经济要素的城乡流动,让城镇化成为“城市与农村的大合唱”。 一、推进城镇化是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湖北城镇化的理论分析) 在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中指出,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实现湖北省“十二五”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这是因为,推进城镇化是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推动力。1.提高城镇化率可以引发新的消费需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