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化铁路区段安全知识教育讲义第一章 电气化铁路区段安全规定1、凡涉及电气化铁路区段作业的各单位,都必须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电气化铁路区段电气安全规则,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对新改职直接从事电气化铁路区段作业的职工,要将电气安全规则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2、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禁止与之接触。3、在电气化铁路区段施工作业时,为保证人身安全,通过或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其他作业人员和所携带的物件(如长杆、导线等)、施工机械、材料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4、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米的范围内进行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停电后要有接触网工区指定的接触网工装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和进行监护,方可开始施工,施工结束后,接触网工和施工作业负责人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进入安全地点,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通知电力调度,施工作业完毕,办理消令手续。5、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二米到四米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它设施上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