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村改居的的困境和几点建议金山街道组 边龙、胡毅慧、邓诗彬长期以来,我国的户籍制度把人口分成两大块城市和农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城乡公平对等的交流,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的发展。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城市规模的扩大,城乡土地、人口的调整和转换逐渐加快。早在2003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就下达了关于湖里区农村实施“村改居”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根据市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构建海湾型城市的战略构想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转移的若干意见(厦委【2003】22号)的精神。就厦门市湖里区农村实施村民委员会改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所涉及的有关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意见。村改居通常是不改变原来建制格局,只是将原来的村委会换块牌子,变成居委会。从其实践来看,虽然此法简便易行,但其机构设置缺乏规模经济,管理效率较低。更不利于今后进一步提高新区的城市化水平。因此从长远考虑,我们计划应当尽快可能按照城市新区的居民小区规划设置居委会,不能因为要照顾原有的行政区划,勉强地采取一村一居的改制方法。当前“村改居”面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