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章程(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是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英文译名:Beijing Association of Forensic Science,缩写为BAFS)第二条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由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教育、研究人员等与司法鉴定工作有关的业内人士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带领全体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司法鉴定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指导和监督全体会员,认真履行职责,秉承科学和正义,为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鉴定活动合法、有序、规范地开展科学鉴定服务;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开展会员的业务知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业务交流活动和执业质量评查工作;总结交流司法鉴定工作经验,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北京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