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局“一窗式”服务的要求,方便纳税人,将纳税人可能发生的涉税事宜,编写成办税流程。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所属税务管理类型,对照相关涉税事项的办税流程,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下面将纳税人的类型作如下分类:一、企业1、查账征收企业2、核定征收企业二、个体1、定期定额征收个体户2、以票管税征收个体户三、行政机关1、有经营收入的行政机关2、无经营收入的行政机关四、建安户1、经营满180天的建安户2、经营未满180天的建安户五、零散户一、税务登记(一)开业登记1开业登记的对象和期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需办理开业登记的纳税人包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