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使电梯高效、安全地运行,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一)指定专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1.电梯作业及管理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电梯的作业或管理工作;2.电梯的相应钥匙包括三角钥匙、机房钥匙、控制柜钥匙、操作面板及电锁钥匙等,应有上述有资质人员保管及使用;3.负责对电梯的运行状况及使用环境进行巡查并正确记录,若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4.配合并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保养工作及紧急修理工作;5.应在电梯年检到期前一个月,提前向淮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确保电梯在安全检验合格期内使用;6.应保持电梯机房的清洁、照明及通风良好。特别是机房的通风及温度条件,应符合国标GB10058-88中5-40度的要求。7.应按“一机一档”的原则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包含:a.电梯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随机图纸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b.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c.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