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推进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音乐课程标准,特制定河北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一、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理念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是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的必修课,对于促进学生全面的、有个性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是: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 2.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3.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 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 (二)目标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性质的定位为依据。通过教学及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具体课程目标,内含在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维度的表述当中。1.通过对音乐的学习、感受、理解和审美体验,使学生丰富情感,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