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简称矿产资源法)是我国矿业开发的重要法律。根据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以及国务院主管部门又制定发布了多部配套法规。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在矿产资源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中除与其他矿种共同遵循的条款外,还有专门的规定。(一)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有关石油、天然气开发管理的规定1. 矿产资源法中的专门条款1986年3月19日公布,从1986年10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而制定。共7章50条。对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管理,矿产资源法第2章第10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负责;特定矿种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13条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开办的国营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