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交通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施工现场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车辆伤害和交通事故。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所有交通车辆、厂内机动车辆、施工现场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3、管理职能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车辆通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3.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3.3下属各分公司负责施工现场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4、内容和要求4.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4.1.1机动车辆驾驶员至少应有3年专职驾驶经验,且3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录用后,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严禁部门私自聘用专职驾驶员行为。4.1.2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征部门的管理。4.1.3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4.1.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保持充足睡眠,严禁疲劳驾驶。4.1.5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