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单位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3 职责 3.1 生产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重吊装作业证的审批和现场安全工作。 3.2 部门(车间) 为起重吊装作业申请部门,并落实吊装作业的具体工作。 4. 内容: 4.1 应按照国家规定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 对检查中发 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 GB6067。 4.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 起重工) 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4.3 吊装作业在起吊五吨以上物件,需办理吊装安全作业票,经生产部审批,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 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 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应根据 AQ30212008 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