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三、机构与职责3.1 安全运营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3.2 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3 部门责任者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报告。3.4 安全运营部承担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通报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3.4 安全运营部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四、各类事故的界定4.1人员伤亡事故:由于公司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公司外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其中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为以下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