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整合公司培训资源,大力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销售人员的职业素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第三条 通过系统性教授保险、管理、市场营销等基础理论知识提高销售人员综合素质,通过循序渐进的专业技能训练体系有效提升销售人员生产效能和服务客户服务市场的本领和能力,夯实组织基础,取得长久持续的竞争优势。第四条 基本原则坚持为销售渠道服务的原则。围绕公司销售渠道和销售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确立销售队伍制式培训课程体系和内容,明确各年度销售制式培训的计划,有效传承和推广销售制式培训。坚持整合资源原则。将个险、团险、银保、电销四个销售渠道的制式教育培训职责全部并入教育培训部门,明确教育培训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在课程、教材体系和讲师队伍建设上实现资源共享。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考训结合”的原则。总公司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培训课程,统一选定开发培训教材,各级公司按照职能归属对推广的销售制式培训进行分级管理、分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