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会计师(新制度)专业阶段考试大纲经济法2009-4-15 9:1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大 中 小】【打印】经济法一、测试目标 本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下列能力: 1熟悉法律基本理论、中国法律体系结构和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的民商法基本制度、诉讼仲裁制度的运作原理;运用法律基本理论理解相关具体法律制度。 2掌握各类商事主体的特点及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理解公司法律制度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内容。 3掌握证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具体制度;掌握这些制度与商事主体制度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在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4掌握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重要制度以及这些重要制度间的区别与联系;运用这些法律制度分析实务中的具体问题;理解和认识与会计制度有关的重要商业法律环境。 5掌握中国支付结算制度和票据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运用这些制度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6掌握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掌握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和操作程序。 7掌握工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