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一个中心” 确保“四个重点”努力促进法院工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年7月下旬以来,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先后召开,分别就如何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促进社会经济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这些会议精神,对法院工作也起到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此,我想根据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委、省法院及市委、区委读书会精神的一些心得体会,结合我们法院工作的实际,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个中心,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法治环境、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等“四个重点”开展工作,确保法院工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谈几点看法。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切实增强法院工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做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省委也确定了“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思路,做出了“抓好三个亮点”、“实施三个突破”、“建设胶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