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9148号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等有关规定,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做好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我部制定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指标解释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主题词:环保 减排体系 考核 监测 通知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附件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是落实总量减排责任、实现减排目标、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和制度保障。为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以下简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准确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依据国务院批转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