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操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票据贴现业务操作,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根据某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各级部门在办理贴现业务的时候,应依照本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允许违规操作或逆程序操作。第三条 贴现业务应以合法、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以其安全性和流动性有效实现其盈利性。 第二章 会计查询第四条 会计查询是贴现业务的起点。直贴票据必须“先查后办”(先查询查复,后办理业务),不允许先办后查。第五条 转入票据,对申请行提供的会计查询进行审查。其会计查复内容要与票据匹配,查复日期与贴现日应符合“先查后办”原则。第六条 会计查询有以下方式:1、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进行票据的查询方式。业务处理遵循人民银行关于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2、传真查询将承兑汇票复印件和查询查复书传真至承兑行,要求承兑行接到传真的查询书后,核对汇票的第一联(卡片账)后,将查复书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