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量化分级管理为动力,全面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 广东省佛山市卫生监督所为了推动佛山市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创新卫生监督管理新模式,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40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佛山市卫生局于2006年3月15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从2006年起,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市旅业、美容美发业、歌舞娱乐场所、洗浴(桑拿)场所和游泳场所(馆)等五类公共场所全面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在巩固和完善以上五类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就餐场所、商场、宾馆等其它公共场所。从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建设、日常卫生管理入手,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安全卫生意识,建立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信用体系和卫生监督长效机制。一、整体实施情况我市将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作为20062007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坚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