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中学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教育教学过程顺利进行的硬件设施,财产管理是学校工作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为了规范学校财产管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校产管理组织系统1.校产管理在校长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层及以上领导、年级组长任组员,负责对财产的清理,检查及购置、报损、赔偿的审批等。2. 各类设备、校产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遵循“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建帐,分级管理,专管、分管(兼管)、群管相结合”。由各有关处室中层及以上领导负责管理。总务处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设置财产管理员,负责全校财产的管理与清查。各办公室、教室、专用室、食堂、田径场(含篮球、排球、器械活动场地)、储藏室等设施由具体财产管理人负责。 一、学校财产的分类 (一)房产: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 (二)办公设备:办公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等。 (三)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听力系统、微机室、电子备课室设施,课桌椅,田径场地(篮球场、排球场、器械活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