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查工作提示四(根据区下发的核实暂行办法进了部分修改,请各单位做好回头看)资产核实工作其实就是在我们第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手续,目的就是依法做账,规范管理。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操作呢?下面结合我的理解初步提出以下工作思路,供大家参考(如在操作中发现有什么问题,请及时联系沟通):一、核查之前我们做什么?很简单,就是做好准备,按核查提示二进行准备资料(不只是为中介机构和联合检查组准备,也是为自己自行复核准备资料,如果自查阶段没有做的话,就需要补上这一课):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2006年12月31日的报表(结转前、后)。2、清查申报表(包括实盘资产明细表、盘亏资产明细表、往来明细表);3、会计差错调整表;4、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各帐户12月份对帐单最后一页;6、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7、需要申报核销的往来(含应收、应付)发生时的帐页复印件、会计凭证及原始凭证复印件;8、需要申报盘亏或毁损的存货购入时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凭证复印件;9、需要申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购入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