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81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国发200725号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湖北省完善退耕还林工作会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及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做好2008-2015年中央财政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退耕还林工程的环境保护作用,根据国家林业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工作会议的规定,结合我县退耕还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采取综合措施,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后续产业发展和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等项目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基本原则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退耕还林农户长远生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还林农户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退耕还林和恢复生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