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2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西安市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3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2013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2007至2011年间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征收却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通过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全面了解和掌握已批准土地征收、供应的现状和基础数据,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建设用地进行分类造册、查清原因、积极盘活;对排查出的闲置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