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大米申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陈述报告各位专家、各位领导:你们好!今天,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五常大米申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进行审查,我代表五常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向各位专家、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下面,我向各位专家和领导汇报五常大米申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有关情况。一、 申报的名称和范围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们申请保护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名称是五常大米,地域范围是五常市行政区域内水稻种植区域。二、 五常大米的历史渊源及发展现状五常市是全国水稻生产五强县之一,被誉为张广才岭下的“水稻王国”。五常市独特的地理环境、良好的气候条件和先进的栽培技术,是五常大米响誉省内外,成为我市的拳头产品。五常水稻栽培历史悠久,据史料(吉林通志)记载,于渤海国时期,五常境内朱其川(后划属吉林省舒兰县),就有农民种植水稻。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有少数农民在我市沙河子镇的亮甸子、王家街一带利用河流引水种稻。民国十八年(1916年)我市水稻种植面积已达780亩,1937年发展到1.9万亩,1949年发展到15.7万亩,到现在已发展到1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