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规程为确保我县无公害生猪质量、品质及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国家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技术规程。1 猪场环境与工艺 1.1 猪圈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场址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猪场周围3公里无大型化工厂、矿厂、皮革、肉品加工、屠宰场或其他畜牧场污染源。 1.2 猪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公里以上,猪场周围有围墙和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 1.3 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1.4 场区净道和污分开,互不交叉。 1.5 推荐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 1.6 猪舍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1.7 猪舍内温度、湿度环境能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 1.8 猪舍内通风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养殖标准的要求。 1.9 饲养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