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纪律,有效预防和控制公司内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坚待好字为先,切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求真务实、确保稳定”的服务宗旨, 达到工作纪律严明,运作机制规范,公司秩序井然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个工作日考勤四次,即上午上班和下班两次,下午上班和下班两次。对于每次的考勤,应在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前后15分钟内由考勤人员监督进行到岗签名。 2、已认定为迟到或早退者,应主动向领导解释。不予解释或无正当理由,全月累计在4次以内者,以批评教育为主;若月累计超过四次以上,按月终累计数,依每次20元的标准报公司经理和财务科予以扣发工资。 3、对旷工者的处理规则:旷工半天的,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扣工资20元;旷工一天未超过两天的,按每日扣发日工资;旷工两天以上的,报公司领导给予纪律处分并予以进一步的经济处罚。 4、月终累计旷工三天(含)以上,报领导给予纪律处分。月终累计请假超过三天(特殊情况或意外情况特殊处理),按其超过部分扣除日工资,扣除金额为:月工资总额21.5天天数。 二